【什么叫要约邀请】在合同法中,“要约邀请”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常用于商业交易、广告发布、招标投标等场景。它与“要约”有本质区别,理解两者的不同有助于避免法律纠纷。
一、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发出的希望对方提出要约的行为。其本身并不具备合同成立的效力,而是对合同内容的初步表达或意向。简单来说,要约邀请是“邀请别人来提条件”,而不是直接提出合同条款。
常见的要约邀请包括:
- 商业广告(如商品价格表、悬赏广告)
- 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
- 拍卖公告
而要约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按照特定条款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旦要约被对方接受(即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二、对比表格
| 项目 | 要约邀请 | 要约 |
| 定义 |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 | 明确表示愿意按特定条款订立合同 |
| 效力 | 不具有合同成立的效力 | 具备合同成立的效力 |
| 目的 | 吸引对方提出要约 | 表达自身意愿,等待对方承诺 |
| 示例 | 商业广告、招标公告、拍卖公告 | 商品报价单、合同草案、订单 |
| 法律后果 | 一般不产生法律责任 | 若被承诺,即构成合同 |
三、实际应用举例
1. 商业广告
某公司发布广告称“本店新款手机售价5000元”,这通常被视为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如果顾客看到广告后前去购买,公司可以拒绝出售,除非广告内容非常具体且明确,构成要约。
2. 招标公告
政府或企业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提交报价,属于典型的要约邀请。只有当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符合要求时,才可能构成要约。
3. 拍卖公告
拍卖行发布拍卖公告,邀请竞买人参与竞拍,也属于要约邀请。竞买人的出价才是要约,拍卖师落槌则视为承诺。
四、结语
要约邀请是合同形成过程中的第一步,起到引导和吸引的作用。正确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有助于在商业活动中保护自身权益,避免因误解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