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未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敲诈勒索罪是常见的一种刑事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但有时行为人虽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构成“未遂”。那么,敲诈勒索未遂是否可以立案?其立案标准又是什么呢?
以下是对该问题的总结与分析。
一、敲诈勒索未遂的立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此,敲诈勒索未遂是否能够立案,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以下几点:
1. 已着手实行犯罪:即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如发出威胁信息、进行恐吓等;
2. 未得逞:即没有实际取得财物或达到犯罪目的;
3. 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完成:如被害人及时报警、行为人自动放弃、被他人阻止等。
若上述条件均满足,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公安机关可依法立案侦查。
二、立案标准总结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犯罪性质 | 敲诈勒索罪(未遂) |
| 是否立案 | 可以立案,但需符合未遂的构成要件 |
| 立案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第23条 |
| 犯罪构成 | 已着手实行犯罪 + 未得逞 + 意志以外原因 |
| 行为表现 | 威胁、恐吓、勒索等行为,但未实际获得财物 |
| 处罚原则 | 未遂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三、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敲诈勒索是否属于“未遂”,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例如:
- 若行为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威胁他人,要求支付一定金额,但对方未予理会或立即报警,行为人未实际取得财物,可认定为未遂;
- 若行为人准备实施犯罪,但在前往现场途中被抓获,也属于未遂;
- 若行为人主动中止犯罪,且未造成损害后果,可视为犯罪中止,而非未遂。
四、结论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未遂是可以立案的,只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并且由于非自身意愿的原因未能得逞。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未遂,并依法处理。
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