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哪种情况属于婚姻无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了解这些情形有助于公众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法律误区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本文将从法律条文出发,对婚姻无效的情形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总结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婚姻被认定为无效:
1. 重婚:一方或双方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结婚。
3. 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性未满22周岁,女性未满20周岁。
4.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例如受胁迫、欺骗等非自愿情形。
5.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虚假申报等方式骗取婚姻登记。
以上情形一旦被法院确认,婚姻将自始无效,即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婚姻无效情形对照表
| 序号 | 婚姻无效情形 | 法律依据 | 说明 |
| 1 | 重婚 | 民法典第1049条 | 一方或双方已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同居 |
| 2 |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民法典第1049条 |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结婚 |
| 3 | 未到法定婚龄 | 民法典第1049条 | 男性未满22周岁,女性未满20周岁 |
| 4 | 意思表示不真实 | 民法典第1052条 | 受胁迫、欺骗等非自愿情形 |
| 5 |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民法典第1051条 | 如伪造证件、虚假申报等手段取得婚姻登记 |
三、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需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处理。
此外,对于因婚姻无效而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法主张赔偿,尤其是当一方存在过错时。
四、结语
婚姻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所保护的重要社会关系。了解《民法典》中关于婚姻无效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我们在生活中做出更加理性、合法的选择。如遇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注意:本文内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整理,具体案件应结合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