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确认书中的送达人写谁】在法律实务中,送达确认书是法院或相关机构在进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重要文件。其中,“送达人”是一个关键信息,关系到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那么,在送达确认书中,“送达人”应该填写谁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总结与说明。
一、
在送达确认书中,“送达人”通常指的是负责将法律文书实际送达给收件人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送达人可以是法院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授权的人员。
具体来说,送达人应具备一定的法律资格或经过授权,以确保送达行为的合法性。如果由第三方机构(如快递公司)进行送达,送达人应为该机构的工作人员,并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授权材料。
此外,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人则可能为系统操作人员或技术支持人员,但同样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定义 | 送达人是指实际将法律文书送达给收件人的人员或单位 |
常见类型 | 法院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快递员、其他授权人员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
是否必须为法律工作者 | 不一定,可为经授权的第三方人员 |
电子送达的送达人 | 系统操作人员或技术支持人员 |
注意事项 | 送达人需具备相应资质或授权,确保送达合法性 |
责任归属 | 送达人对送达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三、结语
在实际操作中,送达人身份的明确对于保障送达程序的合法性至关重要。无论是法院内部人员还是外部合作单位,都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确保送达的有效性与可追溯性。因此,在填写送达确认书时,务必准确、清晰地注明送达人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后续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