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有富室偶得二小狼,与家犬杂畜,亦与犬相安。稍长,亦颇驯,竟忘其为狼。一日,主人昼寝厅事,闻群犬呜呜作怒声,惊起周视无一人。再就枕,将寐,犬又如前。乃伪睡以俟,则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彼见狼,目以为犬,亦不复疑矣。乃杀而取其革。
此事从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然野心不过遁逸耳;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兽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
翻译:
有一个富贵人家偶然得到了两只小狼崽,把它们和家中的狗一起饲养,它们和狗相处得很和谐。渐渐长大后,这两只狼也变得很温顺,主人竟然忘记了它们是狼。有一天,主人在白天睡在客厅里,听见一群狗发出愤怒的呜咽声,他惊醒后四处查看却不见一个人影。重新躺下准备入睡时,狗又像刚才那样叫了起来。于是主人假装睡着观察情况,结果发现那两只狼趁着主人没有察觉,想要咬他的喉咙,幸亏狗挡住了它们不让靠近。主人看到狼,误以为是狗,也就不再怀疑了。后来主人杀了这两只狼,并取下了它们的皮。
这件事是我侄子虞惇告诉我的:“狼子野心,这句话确实没有冤枉它们啊!”然而所谓的野心不过是隐藏在外表之下罢了;表面上看起来温顺亲近,实际上心怀叵测,这还不止是野心的问题。野兽本身就不值得过多谈论,但这个人为什么要收养这样的东西,给自己留下隐患呢?
这篇故事提醒我们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警惕那些看似无害但实际上危险的事物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