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联合国这样的全球性国际组织里,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联系成员”这一称谓,但如果参照类似情况,则可以理解为那些被允许观察会议进程、提出建议但没有投票权的实体或国家,比如一些非会员观察员国。这些观察员能够参与到相关议题讨论当中,却无法对最终决议进行表决。
而在其他类型的国际组织内,“联系成员”可能是指那些尚未达到完全加入条件但希望获得一定认可和支持的发展中国家或者地区政府;也可能是一些跨国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特殊参与者。对于前者来说,它们可以通过成为联系成员来享受技术援助、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好处;而对于后者而言,则意味着能够在特定领域发挥影响力,并与成员国建立合作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联系成员”的地位往往取决于该国际组织自身章程的规定以及申请者所具备的具体条件。因此,在不同组织之间,“联系成员”的内涵可能会有所差异。无论如何,这种安排都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于多样性和包容性的追求,也为更多主体提供了参与全球治理的机会。
综上所述,“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即为上述所描述的情况,而正确答案就是“A、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