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你问我答 >

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2025-06-04 14:07:51

问题描述:

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这个怎么处理啊?求快回复!

最佳答案

推荐答案

2025-06-04 14:07:51

为了规范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集贸市场(包括农产品市场、日用品市场等)的经营与管理活动。各市场主办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集贸市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三条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运营合法合规。

第二章 市场开办与登记

第四条 开办集贸市场需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批准后方可营业。

第五条 市场开办方应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摊位分配、卫生管理、安全措施等。

第六条 市场开办方有责任对进入市场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第三章 经营者行为规范

第七条 经营者在市场内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件。

第八条 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进行虚假宣传。

第九条 经营者应遵守市场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恶意哄抬物价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条 经营者需保持摊位整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四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开办方应设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第十二条 经营者应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三条 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经营者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市场开办方负责市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 市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作业。

第十六条 经营者应对自身经营区域的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部门有权对集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市场开办方及经营者应积极配合。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整改。

第十九条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集贸市场的良好秩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的实施,相信能够有效提升集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加便捷、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