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还是单方允诺?
发布时间:2025-03-21 11:05:31来源:
悬赏广告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比如“寻物启事”或“抓小偷奖励”。那么,这种广告究竟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呢?法律界对此一直存在争议。从要约的角度看,悬赏广告一旦发布,就对发布者具有约束力,承诺后即形成合同关系。但从单方允诺的角度来看,发布者并未与特定人形成合同关系,仅是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要判断悬赏广告的性质,需结合具体情境分析。若广告中明确描述了标的物细节及报酬金额,且表达清晰无歧义,则更倾向于要约。而若广告内容模糊不定,如“重谢”或“酌情奖励”,则可能被视为单方允诺。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悬赏广告的性质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无论是要约还是单方允诺,其背后都体现了契约精神和社会信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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